经广东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核,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校友通过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向我校捐赠均可依法享受企业或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权益。
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粤财法〔201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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